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廣泛性和真實性的特點。我國民主的廣泛性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第一、民主主體的廣泛性。在我國,包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在內的全體人民都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他們平等享有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第二、人民享有民主權利的廣泛性。我國憲法第二章確認我國公民享有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廣泛的民主自由權利。民主的真實性表現在: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質的保障。
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廣泛性和真實性的特點。我國民主的廣泛性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第一、民主主體的廣泛性。在我國,包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在內的全體人民都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他們平等享有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第二、人民享有民主權利的廣泛性。我國憲法第二章確認我國公民享有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廣泛的民主自由權利。民主的真實性表現在: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質的保障。
人民民主專政的三個特點:
1、中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一個主要特點是把民族資產階級列入人民的範圍,而不是列入專政物件;
2、中國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政黨制度;
3、中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和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民主專政理論的基本內容:
1、論述了在中國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歷史必然性;
2、科學地分析了各個階級在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政權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地位;
3、論述了人民
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最大特點是:“對絕大多數人民實行民主,對極少數人敵人實行專政”。人民民主專政從根本上規定了中國政黨制度的核心價值和制度要素,從而形成了與西方政黨制度相區別的中國社會主義政黨制度。
民主(源於希臘文demos;人民;kratein;統治),代表著由人民統治。至於民主的統治方法、以及其“人民”的構成範圍則有許多不同的定義,但一般的原則是由多數進行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