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價值的評價標準帶有時代性、階級性、歷史性。人生價值是指人的生命及其實踐活動對於社會和個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義。人生價值是人生觀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範疇,價值“具體”在人生觀領域中表現。在一定意義上,人生的價值是人生的意義,評估人生“價值量”大小,可以理解人生的意義如何,理解人生意義的大小。
人生受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制約,在主觀上,人也許能夠按自己的意願去演化人生歷程,但客觀上,個人的這些人生意願多大程度能夠遂願,不是個人一廂情願,而要受社會關係諸多因素制約。
人生價值的評價標準帶有時代性、階級性、歷史性。人生價值是指人的生命及其實踐活動對於社會和個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義。人生價值是人生觀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範疇,價值“具體”在人生觀領域中表現。在一定意義上,人生的價值是人生的意義,評估人生“價值量”大小,可以理解人生的意義如何,理解人生意義的大小。
人生受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制約,在主觀上,人也許能夠按自己的意願去演化人生歷程,但客觀上,個人的這些人生意願多大程度能夠遂願,不是個人一廂情願,而要受社會關係諸多因素制約。
人生價值評價的標準是看一個人是否用自己的勞動和聰明才智為國家和社會真誠奉獻,為人民群眾盡心盡力服務。方法是堅持能力有大小與貢獻須盡力相統一,堅持物質貢獻與精神貢獻相統一,完善自身與貢獻社會相統一。
實現人生價值要從社會客觀條件出發,人生價值是在社會實踐中實現的,人的創造力的形成、發展和發揮都要依賴於一定的社會客觀條件。
實現人生價值要從個體自身條件出發,客觀地認識自己是確定人生價值目標的重要前提,應實事求是根據自身的條件來確定自己的人生價值目標。
個人的主觀努力,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決定著其人生價值實現的程度,人的能力能夠透過學習、鍛鍊而得以提升,要不斷增強實現人生價值的能力。
價值標準:
1、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行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堅持動機和效果的統一;
2、把對人民的貢獻作為評價的尺度,堅持責任和貢獻的統一;
3、人生價值在於對人民對社會的貢獻,而不在於索取和佔有。
價值評價:價值認識或稱為評價性認識,它是主體對客體可能具有的價值和實踐改造客體後的意義、成果等進行的評價。簡言之,即對事物價值的評價,它有別於對事物事實的評價,因此,價值評價的前提是價值事實和人們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