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條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執行?今天就來分享一下。
第一、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家庭成員親屬的一種民事裁定。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的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三、人身安全保護令由申請人或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作出。
第四、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緊急情況下,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五、人身安全保護令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抄送至轄區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相關組織的同時,函告轄區的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相關組織保持警覺,履行保護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由作出的法院執行。
第三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複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 ...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條,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
遭遇家暴時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書面方式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與人民法院記入筆錄。若禁止違反保護令的,將會變成藐視法庭的公訴案件;對尚不構成犯罪的,法院將予訓誡,並可以進行罰款或者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 ...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一般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直接辦理延期的條件,建築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發生死亡事故安全生產條件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重新進行審查時,審查合格。
法律依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八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
安全施工許可證有效期是3年,到期需要前3個月到當地發證部門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並提交本意見第6條規定的檔案、資料以及原 ...
人身保護令能起到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會造成被申請人人身安全受到損害,還會導致家庭遭受傷害;情況嚴重的,有些被申請人存在騷擾、跟蹤等情形,人身保護令能夠避免被騷擾、跟蹤、無關接觸,保障申請人的人身安全,促進家庭和睦。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人身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
申請人身保護令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1)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2)有具體的請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申請的,由受害人近親屬或其他相關組織代為申請。
相關組織和國家機關包括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村)委會、庇護所、婦聯組織、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