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採用金錢賠償方式。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標準:侵犯生命健康權的賠償,包括侵犯健康權致公民身體傷害和侵犯生命權致公民死亡的賠償。這兩種賠償均以金錢賠償方式進行。
3、人身損害賠償具體標準有如下三種情況: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4、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
5、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採用金錢賠償方式。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標準:侵犯生命健康權的賠償,包括侵犯健康權致公民身體傷害和侵犯生命權致公民死亡的賠償。這兩種賠償均以金錢賠償方式進行。
3、人身損害賠償具體標準有如下三種情況: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4、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
5、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另外,離婚案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有: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