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道環流原理,又稱彎道環流水沙分流原理。水流在彎道段內作曲線運動所產生的離心力,使表流指向凹岸,底流指向凸岸,在斷面內形成封閉的橫向環流。此環流與縱向水流結合在一起,形成順主流方向呈螺旋形向前運動的水流。原理是彎道水流內部的旋轉運動,在橫斷面上的投影呈環形,與主流疊加在一起呈螺旋式向前運動。彎道中可能只有一個大的環流,也可能有大小不同的幾個環流,環流可以佔據整個河道橫斷面,也可能只佔據河道橫斷面的一部分。
彎道環流原理,又稱彎道環流水沙分流原理。水流在彎道段內作曲線運動所產生的離心力,使表流指向凹岸,底流指向凸岸,在斷面內形成封閉的橫向環流。此環流與縱向水流結合在一起,形成順主流方向呈螺旋形向前運動的水流。原理是彎道水流內部的旋轉運動,在橫斷面上的投影呈環形,與主流疊加在一起呈螺旋式向前運動。彎道中可能只有一個大的環流,也可能有大小不同的幾個環流,環流可以佔據整個河道橫斷面,也可能只佔據河道橫斷面的一部分。
1、白天與山坡等高的谷地上空氣溫低於山坡,谷地上空氣流下沉,山谷底部氣壓高,谷底的風吹向山坡,形成穀風;夜晚與山坡等高的谷地上空氣溫高於山坡,谷地近地面空氣上升,山坡上氣壓高,山坡上的風吹向谷底形成山風。
2、山谷風是出現于山地及其周邊地區的,具有日週期的地方性風(local winds)。
3、山谷風的成因主要為晝夜交替過程中山坡-山谷和山地-平原間的氣溫差。氣溫差帶來了近地面大氣的密度和氣壓差,氣壓梯度力推動氣流由高壓(低溫)區域向低壓(高溫)區域運動。此外夜間下坡風和山風的運動也受到重力和摩擦力的影響。
合同相對性是指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只能賦予給當事人或加在當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拘束力,而非合同當事人不能訴請強制執行合同。 合同相對性的內容包括以下三種:
1、主體的相對性,即指合同關係只能發生在特定的主體之間,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能夠向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基於合同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
2、內容的相對性,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規定以外,只有合同當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並承擔該合同規定的義務,當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張合同上的權利,更不負擔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3、責任的相對性,即指違約責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關係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關係以外的人不負違約責任,合同當事人也不對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