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指由原物所產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等。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係所獲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收取的租金、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而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孳息指由原物所產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等。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係所獲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收取的租金、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而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個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產生的額外收益。根據民法,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本為原物之對稱.其概念起源於羅馬法時代,最初是指由土地產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麥子等。後來,隨著法學的日漸繁榮,孳息的含義漸廣,不再單指土地的出產物,還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產生的各種收益,不僅有植物的果實,而且牛馬所生的小犢小駒,甚至是礦場的礦物等均構成孳息。《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而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所有權保留期間,所得孳息歸誰應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和《物權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來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後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物權法》第一百一十六條: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