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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特殊人員勞動關係

什麼叫特殊人員勞動關係

  特殊勞動關係,是指現行勞動法律調整的標準勞動關係和民事法律調整的民事勞務關係以外的一種用工關係,其勞動者一方在用人單位從事有償勞動、接受管理,但與另一用人單位存有勞動合同關係或不符合勞動法律規定的主體條件。其物件主要有:

  1、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係人員;

  2、企業內部退養人員;

  3、停薪留職人員;

  4、專業勞務公司輸出人員;

  5、退休人員;

  6、符合前述規定的其他人員等。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是否按勞動關係對待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應該按勞動關係對待,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係應按僱傭關係處理”。因此企業招聘退休職工,雙方屬於勞動關係,同時雙方應簽訂勞務合同或者僱傭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將不屬於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法》的保護。

簡述勞動關係事務工作人員的職業能力

  1、勞動關係協調員(師)是指從事宣傳和監督勞動保障法律實施、管理勞動合同、參與集體協商、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協調勞資關係的專業工作人員。其工作責任重、專業性強,不僅要求從業人員具有認真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的意識,更要具備勞動關係和勞動保障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以及嫻熟的溝通與交流技能。

  2、勞動關係專業是市場經濟下的一個理論性和實用性都非常強的專業。市場經濟國家特別是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勞動關係專業是一個具有重要的社會影響和社會功能的專業。這一專業對於國家層面的勞動政策的制定以及企業層面的勞動關係的操作管理,都有著直接的作用。勞動關係專業在發達國家已經是一個成熟的學科,在中國則是一個剛剛興起的新興學科。


勞動關係解除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以下資料:   1、《失業人員登記表》   2、職工檔案   3、《勞動合同書》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5、《招用人員登記表》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高管解除勞動關係的規定是什麼

  高管解除勞動關係的規定是: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第一百一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 ...

建築企業勞動關係是怎樣的

  建築工人確認勞動關係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第一條和第二條的規定,其中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 ...

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

  1、用工主體不同:勞務關係可以建立在自然人之間,而勞動關係一般建立在企業,個體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自然人之間。   2、勞方待遇不同:與勞動關係相比,勞務關係中勞動者不享受最低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待遇。   3、合同約定不同:在勞動關係中,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對合同期限,試用期,工作時間,社會保險 ...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程式是怎樣的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程式如下: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 ...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由於某種情況的出現而提前結束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在具備特定條件時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自勞動合同終止時起,勞動合同就失去效力。    ...

曠工解除勞動關係合法嗎

  勞動者連續曠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