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體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並能獨立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其通常具備下列特徵:
1、行政主體是一個組織,而不是個人。
2、行政主體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權力的組織。
3、行政主體是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
4、行政主體是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組織。
不獨立承擔責任並不意味著沒有責任主體,只要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就一定存在承擔相應行政法律責任的行政主體。
情形有三種:
1、行政主體自己行使行政權力,承擔行政法律義務;
2、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建立的其他行政機關享有一定的行政權力,其建立者承擔由沒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所做的行政行為的行政法律義務;
3、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撤銷的其他行政機關享有一定的行政權力,其撤銷者承擔由沒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在被撤銷前所做的行政行為的行政法律義務,問題的答案是有這樣的行政機關,其行政法律責任由建立或撤銷它的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承擔。
行政能力測試和智力測試一樣,屬於心理測試的範疇。它用來測試應試者與擬任職位相關的知識、技能和能力,是考查應試者從事公務員工作所必須具備的一般潛能的一種職業能力測試。
1、 對語言文字的綜合分析能力;
2、 對數量關係的理解與計算能力;
3、 邏輯判斷推理能力;
4、 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基本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
5、 資料分析及判斷能力。
行政主體是行政管理法律關係的一方當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義行使國家行政職權,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並能對外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在行政訴訟中能作為被告應訴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在我國,行政主體組要包括的範圍,是指屬於國家的機關,以及我國的法律、法規授予行政權利的一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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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
行政主體主要分為三大類:第一大類就是中央機關及其機構、第二大類就是地方機關及其機構、第三大類就是非政府組織及個人。【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 ...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時,依照《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式提出起訴,由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行政爭議案件。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爭議的全部屬性。與行政爭議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項程式,即由國家審判機關立案的程式。其具體表現為:當事人與國家行政機關產生行政 ...
行政區域一般指行政區劃,行政區劃是行政區域劃分的簡稱,是國家為了進行分級管理而實行的區域劃分,行政區劃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行政區域只要是地級市管理的單位都是區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級省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
二級地級行政區,包括地級市、地區 ...
街道辦事處具備行政主體資格。《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在行政法上派出機關可以成為行政複議的被申請人、行政訴訟被告和行政賠償義務人,行政公署還是適格的複議機關。街道辦事處作 ...
行政處罰通常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管轄。《行政處罰法》第20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處罰法為了規範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