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駕駛證換證時間過期不超過一年都可以辦理的,但是過期時間超過一年就會被車管所登出的。被登出的駕駛證不超過兩年的,到車管所申請補考科目一併且合格後就會恢復駕駛證的有效了。按規定駕駛證換證時間過期不超過一年都可以辦理的,但是過期時間超過一年就會被車管所登出的。被登出的駕駛證不超過兩年的,到車管所申請補考科目一併且合格後就會恢復駕駛證的有效了。
按規定駕駛證換證時間過期不超過一年都可以辦理的,但是過期時間超過一年就會被車管所登出的。被登出的駕駛證不超過兩年的,到車管所申請補考科目一併且合格後就會恢復駕駛證的有效了。按規定駕駛證換證時間過期不超過一年都可以辦理的,但是過期時間超過一年就會被車管所登出的。被登出的駕駛證不超過兩年的,到車管所申請補考科目一併且合格後就會恢復駕駛證的有效了。
1、一年內有以下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和被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6、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零一條第二款;
7、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123號令規定: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綜上所述:如果你只是被扣滿12分,罰款已交,那麼只考科目一。考試透過,發還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