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文明城市的簡稱。被國家命名為文明城市,可以提高美譽度。公共文明指數,是描述市民文明素質發展狀況、評價市民文明素質發展水平,和群眾性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成效的重要工具。根據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安排,從2009年起,中央文明辦委託國家統計局,每年都將對全國文明城市和先進城市,進行公共文明指數測評並進行排名公佈。
建立文明城市的簡稱。被國家命名為文明城市,可以提高美譽度。公共文明指數,是描述市民文明素質發展狀況、評價市民文明素質發展水平,和群眾性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成效的重要工具。根據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安排,從2009年起,中央文明辦委託國家統計局,每年都將對全國文明城市和先進城市,進行公共文明指數測評並進行排名公佈。
1、全國文明城市定義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國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的發展階段,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進步,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市民整體素質和文明程度較高的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稱號是反映我國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
2、全國文明城市標準
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建立工作機制健全;思想教育深入細緻、道德建設紮實有效;建立活動蓬勃開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黨政機關廉潔高效,社會風氣健康向上;科教文衛體穩步發展、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社會治安良好,社會秩序井然;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生態環境優良;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
3、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的結構與內容
測評體系包括基本指標和特色指標。基本指標反映文明城市建立的基本情況,共分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規範守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紮實有效的建立活動七大項、37個子項、119個小項、分值為100分。特色指標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建立工作的特色、城市整體形象、共有4個子項,分值為20分。
4、建立全國文明城市的意義
全國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無形資產和戰略資源。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實質上是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推動城市發展、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實踐;建立全國文明城市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推動力;建立全國文明城市是一項順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實事工程。
1、創城,是建立文明城市的簡稱。被國家命名為文明城市,可以提高美譽度。公共文明指數,是描述市民文明素質發展狀況、評價市民文明素質發展水平和群眾性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成效的重要工具。根據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安排,從2009年起,中央文明辦委託國家統計局,每年都將對全國文明城市和先進城市進行公共文明指數測評並進行排名公佈。
2、新的測評體系除了將“獲得全國文明城市、全國建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榮譽稱號”列為申報的基本條件外,還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成效設為前置條件。同時,新的測評體系還規定: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環境汙染事件等不得申報,並增添了“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重大事件”兩個“一票否決”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