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什麼是受償權

什麼是受償權

  1、狹義優先受償權包括破產費用的優先權及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稅款等優先權,以及第204條民事訴訟法類似的規定、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破產的優先權以及人對扣押船隻的優先權等。這些優先受償權,依現行法規定只具有債權性,相對其他債權人的優先不具有物權性,不能對抗其他物權。對優先權人的保護力度不夠,應考慮賦予其物權性,規定為一種擔保物權,就叫狹義的優先受償權。

  2、狹義優先受償權不包括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規定的留置權中的優先受償權,更不包括承租人對承租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及擔保法規定的質權、抵押權中的優先權,也不包括可能為我國法律規定的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等一切非擔保物權。

什麼是爛尾樓優先受償權

  爛尾樓優先受償權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於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它的特點是不依破產程式能夠對特定財產行使優先受償的權利;限於在特定財產上得到;僅能在破產財產中擔任保權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擔保權;債務人提供的財產擔保必須在破產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內設定。

  優先受償權的特點表現為:

  首先,它是不依破產程式能夠對特定財產行使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權是優先受償權的基礎。要求設定擔保權的目的是為依靠擔保物確保債權和經濟價值。這樣,破產法承認擔保權在原定人破產情況下仍有法律效力,擔保人可以不依破產程式從擔保物中優先受償。

  其次,優先受償權限於在特定財產上得到。特定財產指進行債權擔保的財產。

  再次,優先受償權僅能在破產財產中擔任保權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擔保權。所以,其物件只限於破產範圍內的特定財產,對於其它財產,都不能使用優先受償權。

  最後,債務人提供的財產擔保必須是在破產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內設定的。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能否放棄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知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這是法律賦予建設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一項權利,承包人可以依法享受,但也可以自願放棄。其他任何人不能干涉,如果是因為權受到欺詐、脅迫而放棄的,可以依法撤銷。


股權質押人的優先有哪些

  股權質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有:   1、質押權人就出質股權的價值優先於出質人的其他債權人受清償;   2、質押權人就出質股權優先於後位的質押權人優先受償;   3、質押權人就出質股權所生孳息,有優先受償權。   根據《擔保法》第六十三條,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 ...

什麼是建設工程款優先

  建築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指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相對於其他債權,承包人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 ...

工程款優先怎麼用

  1、建設工程價款的優先權可視為法律直接規定的擔保特種債權的債權人享有的優先受償的權利。   2、根據合同法明確規定建設工程優先權,當承包人為追償工程價款,依法申請人民法院拍賣建設工程可以優先受償,法院應當及時受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權利。   3、值得注意的是優先權成立與否、優先權的範圍和額度都直接和其他利 ...

優先的特徵表現有哪些

  優先受償權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於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   建設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適用條件:   優先受償權的特點表現為:   首先,它是不依破產程式能夠對特定財產行使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權是優先受償權的基礎。   其次,優先受償權限於在特定財產上得到。特定財產指進行債權擔保的 ...

工程款優先期限是多久

  6個月。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是指承包人對於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優先於一般的債權。   根據最高院答覆,建設工程優先權為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第4條規定,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 ...

關於優先

  1、優先受償權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於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   2、包括破產費用的優先權及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稅款等優先權,以及民事訴訟法類似的規定、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破產的優先權、海商法規定的請求權人對扣押船隻的優先權等。   3、依據現行法規定只具有債權性,只是相對其他債 ...

什麼是債權人的代位追

  債權人的代位追償權,就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權利的權利。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能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1、債務人之間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存在;   2、債務人享有對第三人的到期的債權;   3、債務人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