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 的,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 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 的,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 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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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啟並登入手機上面的個人所得稅app,進入首頁之後,選擇下面的“查詢”。
2、選擇我的記錄中的“填報記錄”。
3、選擇新填寫的填報記錄,並點選進入。
4、進入填報詳情後,可以看到當前填寫的扣繳義務人資訊,可以點選下面的“修改”按鈕進行更改。
5、然後選擇彈出選單中的“修改申報方式”。
6、這時重新選擇扣繳義務人,然後點選確認修改即可。
納稅義務人是真正承擔納稅義務的人,而扣繳義務人只是因為與納稅人發生了某種經濟聯絡,法律便賦予其代扣代繳或是代收代繳的義務。扣繳義務人只是負有代繳的義務,並不是真正的納稅人。 一、納稅義務人 納稅義務人,簡稱為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納稅人也稱納稅主體。通俗地說,就是指誰有義務向國家繳納稅款,誰就是納稅人。 二、扣繳義務人 代扣代繳義務人:亦稱“扣繳義務人”,即有義務從持有的納稅人收入中扣除應納稅款並代為繳納的企業或單位。確定代扣代繳義務人,有利於加強稅收的源泉控制,簡化徵稅手續,減少稅款流失。代扣代繳義務人主要有以下兩類: (1)向納稅人支付收入的單位; (2)為納稅人辦理匯款的單位。 對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應向其頒發代扣代繳證書,明確其代扣代繳義務。代扣代繳義務人必須嚴格履行扣繳義務。對不履行扣繳義務的,稅務機關應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置,並責令其補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