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能不還。任何人欠錢都要還。如果遇到對方欠錢不還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等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債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當然不能不還。任何人欠錢都要還。如果遇到對方欠錢不還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等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債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老賴(一類人的總稱)指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國內欠人錢財卻賴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人(俗稱“老賴”)廣泛存在,這已經成為了當今經濟社會的一種痼疾,嚴重影響著社會的和諧穩定。
老賴社會限制:失信者黑名單是社會誠信機制建設加碼的重要一步。不難想見,如果執行到位,老賴們必然會在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等多方面受限,以及不良資訊在輿論及媒體倒逼之下,主動到人民法院履行法律義務。從法律來說,《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第二百五十五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透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守約踐諾,法之底線。
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不少人因手段成功或意志堅定,成功扮演著法律白條的角色,債權人也只能憤而無方。雖說天有不測風雲,不否認在交易過程當中有失去履行債務的能力,但這並不在此次失信被執行人的規定之列。從公佈名單統計的分類來看,這些老賴大多在交易時主觀意願上就不想履行義務,因此,交易後不計後果耍賴毀約,才成為不當得利的招數。換言之,如果及早規範市場交易行為,把老賴攔在交易門檻之外,糾葛也許會少很多。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執行案件一般為六個月。受理期限7個工作日。
為了有效治理“老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網上的“老賴”黑名單系統,也就是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查詢系統,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沒有時間限制,只要被執行人沒有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並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應將其納入失信名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列義務的;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消費令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