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稽核使用者的身份,在確保使用者身份真實的情況下,向用戶發放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是發放和管理該證書的專業部門,為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應用提供網上身份認證、電子簽名等證書認證安全服務。 特點: 電子認證服務,是指為電子簽名相關各方提供真實性、可靠性驗證的活動。 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是指為需要第三方認證的電子簽名提供認證服務的機構(以下稱為“電子認證服務機構”)。
負責稽核使用者的身份,在確保使用者身份真實的情況下,向用戶發放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是發放和管理該證書的專業部門,為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應用提供網上身份認證、電子簽名等證書認證安全服務。 特點: 電子認證服務,是指為電子簽名相關各方提供真實性、可靠性驗證的活動。 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是指為需要第三方認證的電子簽名提供認證服務的機構(以下稱為“電子認證服務機構”)。
電子認證服務是指為電子簽名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提供證明的活動,包括簽名人身份的真實性認證,電子簽名過程的可靠性認證和資料電文的完整性認證三個部分,涉及資料電文的生成、傳遞、接收、儲存、提取、鑑定各環節,涵蓋電子認證專有裝置提供、基礎設施運營、技術產品研發、系統檢測評估、專業隊伍建設等方面,是綜合性高技術服務。
1、生活照料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日託、購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料的服務。
2、康復保健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和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
3、法律維權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和婚姻等合法權利的服務。
4、文化教育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知識講座、書法繪畫和圖書閱覽等服務。
5、體育健身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等服務。
6、精神慰藉服務。指鄰里結對、相互關愛等志願服務。各區(縣)可自行採取選單式服務方式,將居家養老服務補貼的資金折算成各類服務時間,供老人自主選擇。服務物件在民政部門確認的服務機構中自行選擇服務機構。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可自行選擇解決方式,如雙方協調解決、向轄區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