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中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分為四級:
1、高處作業高度在2米至5米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高度在5米至15米以上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高度在15米至30米以上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高度在30米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中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分為四級:
1、高處作業高度在2米至5米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高度在5米至15米以上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高度在15米至30米以上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高度在30米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和安全人員的監督指導下進行高空作業,還要有比較牢靠穩固的安全保險繩或保險帶,其次就是一些恐高者不宜做此項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相關高空作業守則進行作業,最後絕對不能飲酒或吃一些帶撲爾敏之類的藥物。
高處作業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高處作業要求承載時建築物或支承處應承住吊籃的載荷,理論上來說高處作業有一定的風險。建築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型別,這些型別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1、“高空作業”是指人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三寶”指的是高處作業三件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2、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築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範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築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3、為了便於操作過程中做好防範工作,有效地防止人與物從高處墜落的事故,根據建築行業的特點,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對建築物和構築物結構範圍以內的各種形式的洞口與臨邊性質的作業、懸空與攀登作業、操作平臺與立體交叉作業,以及在結構主體以外的場地上和通道旁的各類洞、坑、溝、槽等工程的施工作業,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均作為高處作業對待,並加以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