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應注意的問題有: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4、被繼承人應當意識清楚、精神正常,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代書遺囑應注意的問題有: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4、被繼承人應當意識清楚、精神正常,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代書遺囑訂立要注意的有:
1、遺囑人由於某種原因不能書寫,必須委託他人代書;
2、須由遺囑人指定兩個見證人在場見證;
3、必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後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寫成後向遺囑人宣讀;
4、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後,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立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