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大權利來起訴撫養費的處理方式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一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當事人可透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以最大權利來起訴撫養費的處理方式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一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當事人可透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可以以孩子的名義進行撫養費的起訴。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