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機構不屬於任何的行政機關。
仲裁機構是指透過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民事爭議,作出仲裁裁決的機構。分為國內仲裁機構和國際仲裁機構,後者又分為全國性的仲裁機構和國際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機構。
機關既是行政人員處理日常工作的活動場所,又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外界人士或其他機關接洽公務的地方,併為該機構收發、彙集和典藏文書資料的所在,它在任何一個行政組織中都起著核心與樞紐的作用。機關一般分為權力機關、黨群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機關等。
仲裁機構不屬於任何的行政機關。
仲裁機構是指透過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民事爭議,作出仲裁裁決的機構。分為國內仲裁機構和國際仲裁機構,後者又分為全國性的仲裁機構和國際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機構。
機關既是行政人員處理日常工作的活動場所,又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外界人士或其他機關接洽公務的地方,併為該機構收發、彙集和典藏文書資料的所在,它在任何一個行政組織中都起著核心與樞紐的作用。機關一般分為權力機關、黨群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機關等。
透過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民事爭議,作出仲裁裁決的機構。分為國內仲裁機構和國際仲裁機構,後者又分為全國性的仲裁機構和國際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機構。此外,按仲裁機構的設定情況,國際上進行仲裁的機構有三種:一種是常設仲裁機構,一種是臨時仲裁機構,還有一種是專業性仲裁機構。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仲裁委員會是常設性仲裁機構,是獨立、公正、高效地解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常設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十條,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仲裁委員會由前款規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
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行政部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