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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撤銷權在贈與之後受什麼限制

任意撤銷權在贈與之後受什麼限制

  任意撤銷權在贈與之後受到的限制有:

  1、贈與人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一部分,則贈與人僅能就未轉移部分為撤銷,對已經轉移部分不得撤銷。

  2、贈與人可撤銷的贈與必須不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由於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則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3、贈與人撤銷贈與,僅限於沒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另外,贈與人撤銷贈與,須將其撤銷贈與的意思通知受贈人,如果贈與人不向受贈人為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發生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否可以放棄

  撤銷權又稱“否認權”。破產財產的管理人對破產人在破產宣告前法定期間內進行的損害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的行為,有否認其效力,申請法院予以撤銷,恢復原狀,並追回轉讓財產的權利。

  贈與人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什麼意思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是指未經公證的贈與、或非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的權利。

  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具有一定的條件,主要是時間條件和範圍條件。

  (1)時間條件:須贈與標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轉登記。

  (2)範圍條件:須非為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贈與人的撤銷的時效是多少

  贈與人的撤銷權,從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

贈與合同的撤銷怎麼行使

  1、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但也有一定的限制: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2、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

合同撤銷第3年行使是否有效

  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時間是在一年之內,過了這個時間段,你的撤銷權就要被消滅。撤銷事由之日到撤銷權被消滅的時間,一定要在這個時間段之內行使,所以合同撤銷權第3年行使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 ...

合同撤銷撤銷事由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 ...

無線網路狀態顯示限制或無連線怎麼辦

  1、開啟“控制面板”——“網路連線”,找到當前的本地連線,右擊它,選“屬性”,在“常規”選項卡中雙擊“Internet協議(TCP/IP)”,選擇“使用下面的IP地址”,一般在“IP地址”中填寫“192.168.0.1”,在“子網掩碼”中填寫“255.255.255.0”,其他不用填寫,然後點“確定”即可 ...

贈與合同贈人表示接受才生效嗎

  是的,受贈人表示接受合同才生效。   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並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贈與合同需要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後才能成立。且受贈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接受贈與,消極沉默不產生接受贈與的法律效果。受贈人接受 ...

法定解除有行使時間限制

  合同法定解除權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即在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適用1年除斥期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規定,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