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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務清償順序是什麼

企業債務清償順序是什麼

  企業債務清償順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合夥企業債務清償的順序是什麼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應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夥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

  2、合夥企業所欠稅款;

  3、合夥企業的債務;

  4、退還合夥人的出資。

  【法律依據】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合夥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規定,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規定,合夥人由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順序是什麼

  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順序是:

  1、補充責任。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的補充責任是指當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企業的債務時,合夥人才再開始承擔清償的責任。這就是說,作為合夥企業的債權人,首先應當請求合夥企業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企業法》第39條規定:“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時,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2、無限責任。無限責任是指合夥人對於就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的債務,必須以其個人的所有的財產進行清償,而不以出資額為限。

  3、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指各合夥人就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清償的債務,負有連帶清償的責任,即每一個合夥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合夥債務的義務。合夥企業的債權人有權向任何一個、幾個或全體的合夥人提出履行債務的請求。連帶責任實質是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的清償,互為擔保。


合夥企業如何清償債務

  合夥企業債務清償規則:   1、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同理,合夥人的個人債務,也應先以合夥人的個人財產進行清償。   2、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合夥人由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4、合夥人發生 ...

公司破產債務清償順序是什麼

  公司破產債務清償的順序是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

分立後的企業債務怎麼清償

  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歸屬,有以下兩種:   (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   如果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就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這種情況又區分為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和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   1、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

未登記企業債務如何追收

  根據《公司法》規定,如果債務人屬於未經登記的企業,則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性質應為鬆散型的經濟組織,在民事責任的承擔方面,應由該公司的出資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債權人應向出資人主張債權。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 ...

企業債務風險管理方法有哪些

  企業債務風險管理方法有:   1、從經銷商的信譽和資質管理上著手;   2、加強企業的資訊化建設;   3、提升營銷人員的風險意識,對營銷人員在回款問題上進行嚴格考核;   4、健全企業內部營銷管理體系。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

債務清償方面有哪些法律風險

  風險為,權利人一方拒絕接受債務人一方履行,債務人可以向公證機關申請提存,提存後,視為債務人已履行。提存的財產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的,該風險由債權人一方承擔。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0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 ...

如何進行企業債務重組的會計核算

  債務重組是企業的偶發經濟業務,債務人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屬於營業 外收入,應設定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同 時,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時,還應將債務重組收益和轉讓資產損 益分開核算;債權人因此而發生的損失屬於營業外支出,應設定營業外 支出——債務重組損失明細科核算。   以現金清償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