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即預計負債,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專案反映,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做相應披露;與所確認負債有關的費用或支出應在扣除確認的補償金額後,在利潤表中反映。企業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在涉及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情況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資訊預期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企業無須披露這些資訊,但應當披露該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性質,以及沒有披露這些資訊的事實和原因。
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即預計負債,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專案反映,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做相應披露;與所確認負債有關的費用或支出應在扣除確認的補償金額後,在利潤表中反映。企業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在涉及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情況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資訊預期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企業無須披露這些資訊,但應當披露該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性質,以及沒有披露這些資訊的事實和原因。
或有事項包括債務擔保、未決訴訟或仲裁、承諾、虧損合同、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環境汙染整治等。 或有事項的說明包括: 或有事項的說明包括對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兩方面的說明。 (1)或有負債的型別及其影響,包括: ①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②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③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④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⑤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⑥或有負債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2)如果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則應說明其形成的原因及其產生的財務影響。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或有事項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透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主要包括:未決訴訟或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環境汙染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