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理債權債務的方式是:
1、重新稽核簽訂償還協議,並按協議約定清繳欠款;
2、債權清繳與財政扶持和抹帳等相結合、實施綜合清欠;
3、鼓勵企業發展,對成長性較強的生產型企業欠款,採取債權轉股權或債權轉投資。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企業清理債權債務的方式是:
1、重新稽核簽訂償還協議,並按協議約定清繳欠款;
2、債權清繳與財政扶持和抹帳等相結合、實施綜合清欠;
3、鼓勵企業發展,對成長性較強的生產型企業欠款,採取債權轉股權或債權轉投資。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企業合併後的債權債務的處理方式如下: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有如下規定:第三十一條,企業吸收合併後,被兼併企業的債務應當由兼併方承擔。
公司變更登記之前的債權債務,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擔。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變更後,原公司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