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接受現金資產投資,應以實際收到金額或存人企業開戶銀行金 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投資者在企業註冊 資本中所佔份額部分,貸記實收資本科目,企業實際收到或存人開 戶銀行金額超過投資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部分,貸記資本公 積——資本溢價科目。
企業接受現金資產投資,應以實際收到金額或存人企業開戶銀行金 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投資者在企業註冊 資本中所佔份額部分,貸記實收資本科目,企業實際收到或存人開 戶銀行金額超過投資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部分,貸記資本公 積——資本溢價科目。
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可隨時用於支付的現金限額,存放在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現金,包括人民幣現金和外幣現金。它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對於維持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庫存現金也是企業資產中最容易流失的資產,加強庫存現金管理對於企業和國家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對於現金的管理,國務院頒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國人民銀行頒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各企業單位應嚴格遵照執行。同時,應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現金的管理。
1、現金收入管理
企業的現金收入應於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應於次日送存開戶銀行。
2、現金支出的管理
企業支付現金,必須在有效支付範圍內。
企業與其他單位的經濟業務,除上述規定的範圍可進行現金結算外+都要透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3、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
庫存現金是指留存在企業出納員處的現金。一般情況下,企業的基本賬戶開戶銀行會根據實際需要,核定給開戶單位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的庫存現金限額。庫存現金的限額,由開戶銀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其限額一般按照企業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
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單位可依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15天。超過限額的現金必須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
由於情況變化,需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應向銀行提出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後才能調整庫存現金限額。
4、現金出納業務手續
企業的現金出納業務應配備專職的出納人員負責辦理,貫徹“錢賬分管”的原則,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和會計檔案的保管等。
現金收付前應仔細稽核收付憑證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是否符合財經制度的規定,是否有主管人員稽核簽章及經辦人員和證明人員的簽章,如不符合手續的,應拒絕收付。
原則上以現金支出的情況,只限於小額的經費、薪資,以及其他必須以現金支付的款項,而其他的付款則以銀行轉賬、支票、票據來支付。
通常採用審閱法、核對法等技術方法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 重點審查無形資產明細賬的記錄,尤其應該注意無形資產對 外投資和無形資產出讓、轉移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