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化構成要素:
1、共同價值觀。是指企業組織成員或群體成員分享著同一價值觀念。這一概之企業文化的重要基礎。這些價值觀念貫穿於整個組織之中,為組織成員所接受,指導他們盱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當價值觀念灌輸到組織中時,組織就會存在獨特的同一性。
2、行為規範。規範是指企業群體所確立的行為標準。它們可以由組織正式規定,也可以非正式形成。企業組織為做到別具特色,需要規範自己的行為,影響組織的決策與行動。企業組織的高層管理就是要培育企業文化,按照所期望的方式影響組織成員的
企業文化構成要素:
1、共同價值觀。是指企業組織成員或群體成員分享著同一價值觀念。這一概之企業文化的重要基礎。這些價值觀念貫穿於整個組織之中,為組織成員所接受,指導他們盱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當價值觀念灌輸到組織中時,組織就會存在獨特的同一性。
2、行為規範。規範是指企業群體所確立的行為標準。它們可以由組織正式規定,也可以非正式形成。企業組織為做到別具特色,需要規範自己的行為,影響組織的決策與行動。企業組織的高層管理就是要培育企業文化,按照所期望的方式影響組織成員的
1、經營範圍。經營範圍是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領域。它是企業所處的行業,自己的產品和市場等所涉及的生產經營範圍,反映企業目前與其外部環境相互作用的程度,也反映企業計劃與外部環境發生作用的要求。
2、資源配置。資源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基礎,包括實物資源、貨幣資源、人力資源、技術專利、商標信譽等。資源配置是指企業過去和目前資源和技能配置所達到的水平和模式。資源配置的好壞會極大地影響企業實現自己目標的程度。
3、競爭優勢。競爭優勢是指企業透過其資源配置的模式與經營範圍的決策,在市場上形成的與其競爭對手不同的競爭地位。競爭優勢既可以來自企業在產品和市場上的地位,也可以來自企業對特殊資源的正確運用。
4、協同作用。在制定戰略時,企業力求利用已有的裝置、專利、生產技術、銷售網路、商標等,進行合理組合,以形成相互協同作用。即企業總體資源所帶來的總收益,要大於各部分資源收益之和。
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名稱由企業的投資人依法提出申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核准。無論是企業的申請行為,還是企業名稱例證關的核準行為,均應以《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為根本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 “企業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 學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縣行政區劃名稱。” 這一規定明確了構成企業名稱的四項基本要素,即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