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年檢從每年1月1日開始到6月30日截止。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當年開業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自下一年起報送。
2、企業年度檢驗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按年度對企業進行檢查,確認企業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程式,凡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和其他經營單位,均須參加年檢。
1、營業執照年檢從每年1月1日開始到6月30日截止。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當年開業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自下一年起報送。
2、企業年度檢驗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按年度對企業進行檢查,確認企業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程式,凡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和其他經營單位,均須參加年檢。
1、營業執照年檢從每年1月1日開始到6月30日截止。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透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當年開業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自下一年起報送。
2、企業年度檢驗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按年度對企業進行檢查,確認企業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程式,凡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和其他經營單位,均須參加年檢。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限期是10年,到期更換,原來是每年3月31日前年檢,現在按照新規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四條,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年檢材料。
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延期參加年檢的申請,經企業登記機關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企業應當對其提交的年檢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以每年6月30日前要年檢。
2、個體營業執照有效期是4年,到期更換,年檢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一樣。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一般有效期為四年,但是每年的1月1日到3月30日需要驗照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