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輸入企業名稱;
2、然後點選登入企業資訊填報”;
3、然後按照要求填寫簡易登出公告進行;
4、填寫完後上傳全體投資人簽署的《全體投資人承諾書》並公示。
5、完成公司簡易登出的公示,等待公示期滿45天。公示期45天滿後,就要準備相關資料辦理簡易登出。
1、進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輸入企業名稱;
2、然後點選登入企業資訊填報”;
3、然後按照要求填寫簡易登出公告進行;
4、填寫完後上傳全體投資人簽署的《全體投資人承諾書》並公示。
5、完成公司簡易登出的公示,等待公示期滿45天。公示期45天滿後,就要準備相關資料辦理簡易登出。
辦理登出手續時,除了正常的流程和必要的手續之外,還有以下幾點須注意。
1申請登出後,企業要成立清算小組。清算結束後30日內,企業須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如果企業不正常登出,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登出。雖然最終結果一樣,但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大會會因此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三年內無法再使用自己的名字註冊企業,個人信用不良記錄更是會保持七年之久。
2如果企業存在經營債務,那麼清算小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企業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進行公告。在此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為了避免日後發生糾紛,企業可以保留送達回執及載明公告內容的報紙,以作備案。
3因為企業登出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所以企業還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情形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員工進行安置,並依法進行適當的經濟補償。
步驟:
1、申請
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提交申請,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透過郵寄、傳真、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
2、審查
登記機關收到登記申請後,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
3、決定是否受理
對企業經營者或其代理人提交的登出登記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後,企業登記機關根據申請材料的形式、內容、數量、正確與否等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企業登記機關決定予以受理的,將出具《受理通知書》; 決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註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絕定是否予以登記
企業登記機關作出准予企業登出登記的,將出具《准予登出登記通知書》,收繳營業執照,企業登記機關作出不予登記決定的,將出具《登記駁回通知書》,註明不予登記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5、撤銷和吊銷的登出登記
由於企業經營違法、採取不當手段進行登記等情況,企業登記機關可以依據職權撤銷登記,或吊銷其營業資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