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取幾次:公積金一年只能取一次。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儲存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1、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取幾次:公積金一年只能取一次。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儲存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根據相關規定,深圳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兩次,每次只能取自己繳納的那一部分,辦理業務為租房提取,帶上身份證、公積金卡就可以;
如果要全部取出來的話那就是辭工後去辦理銷戶提取,帶上身份證、公積金卡、轉保證明,兩種提取都必須在網上提前預約。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