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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公用面積物業能管嗎

佔用公用面積物業能管嗎

  佔用公用面積物業能管。小區內公用面積被個人佔用歸物業管,但需注意的是物業管理也存在問題,還是應主動解決,可聯合其他業主一起維護自身利益。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原則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區域性範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酒駕派出所警察能管嗎

  駕駛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屬於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行為,警察應當對此違法行為進行管理,並給予行政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住宅中哪些公用面積不能分攤

  住宅中公用面積不能分攤的如下:

  1、多層商品住宅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再按幢內的各套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多功能綜合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內不同功能區的共有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再按幢內各功能區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共有建築面積分攤計算的內容如有變化,應以建設部現行的有關檔案規定為準。

  一般來講分攤面積是整棟樓的公用面積,當然房屋樓體的牆壁也在裡面,帶電梯的房子公攤相對大點。

  各戶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進行分攤:

  第1步:計算分攤係數

  分攤係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總建築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係數×各套內建築面積。


小區公用面積測繪可以公開

  小區公用面積測繪不可以公開,這屬於國家機密,必須經過法定程式才能公開供查詢,而且要簽訂保密協議,用完後進行成果匯交。   小區公用面積分攤原則如下:   1、房屋功用建築面積分攤以幢為單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僅限於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幢房屋不相連的公用建築(如變電房、水泵房、門衛房等)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 ...

交通事故派出所

  不能。對於交通事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可以依法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

樓房公用面積個人可以利用

  樓房公用面積個人可以利用嗎,說明如下:   1、樓房公用面積個人不可以利用,公用的面積是屬於所有業主的,不屬於個人。   2、私自使用公用面積是錯誤的,物業應予以糾正。   相關說明:   1、房屋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以幢為單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僅限於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房屋不相連的公用建築(如變電房 ...

樓梯公用面積佔用

  樓梯公用面積能佔用嗎,說明如下:   1、樓梯公用面積不能佔用,依據物權法的規定,商品房公攤面積是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擁有和使用的,公攤面積是不允許私自侵佔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

公用面積物業

  公用面積歸物業管嗎,說明如下:   1、公用面積歸物業管,如果公用面積發生糾紛,物業要去調節,制止不了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書面報告,一般地是城市管理部門。   2、物業只有勸止權,沒有執法權,所以物業公司有去制止,在制止不了的情況下,向城管部門報告了,物業就履行職責了。   相關說明:   1、國務院《物 ...

小區公用面積出租

  小區公用面積可以出租,但是需要獲得全體業主授權經營,收益歸共有業主所有。如果沒有獲得全體業主(業主大會)授權經營的話,屬於違法行為。物業公司在小區內沒有任何所有權,包括物業用房、地面停車位、裝置房、公共區域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其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專款納入維修資金)。   由此看來,物業公司在未授權時 ...

樓房頂天台屬於公用面積

  樓房頂天台不屬於公用面積,建設部關於印發《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八條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