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權的行為有: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比如,冒充他人,以他人名義與人結婚等。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民在戶籍機關正式登記的本名。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侵犯姓名權的表現形式: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
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
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網路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一)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二)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三)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四)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五)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 ...
侵犯姓名權的責任構成要件:
1、侵害行為;
2、行為人的過錯;
3、損害後果;
4、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 ...
1、燕子低飛:燕子的重要食物是空中的蟲子。因為快下雨了,蟲子的翅膀已經感受到空氣的潮溼,飛不高了。捕食蟲子的燕子也不得已低飛,這是快下雨的明顯徵兆。
2、蛤蟆出洞:蛤蟆怕幹,因為它們的皮膚很脆。因此在正常狀況下,我們只會看到蛤蟆夜晚活動呱呱叫,假如快下雨了,蛤蟆感覺到空氣潮溼,就會出現活動。
3、 ...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以下行為。
1、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2、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3、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檔滑行。
5、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6、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 ...
亂砍亂伐;過度放牧;建立有汙染工廠,排放大量汙染氣體;任意捕殺野生動物;不斷研製新元素,產生大量汙染;大量開發耕地;大量開發旅遊區,破壞自然環境;砍伐林地,大量建高樓大廈;使用生化武器;製造基因生物,破壞生態平衡;抽取地下水,地表下降。 ...
民法中的抗辯權有以下規定:
《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
歷史上的許姓名人如下:
1、許劭,三國魏大名士;
2、許渾,唐代詩人。其詩作中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句為世人傳唱;
3、許夫人,元初畲民起義女英雄;
4、許道寧,宋代畫家。以擅寫林木、平遠、野水三景聞名;
5、許敬宗,唐初為秦王府十八學士之一;
6、許行,最早出現於史籍的許姓著名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