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電水壺可以飛機託運。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或者託運的物品包括: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具體包括:軍用槍、公務用槍: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發令槍等。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等。軍械、警械: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國家禁止的槍支、械具:鋼珠槍、催淚槍、電擊器、防衛器等。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便攜電水壺可以飛機託運。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或者託運的物品包括: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具體包括:軍用槍、公務用槍: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發令槍等。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等。軍械、警械: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國家禁止的槍支、械具:鋼珠槍、催淚槍、電擊器、防衛器等。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行動式燒水壺是可以帶上飛機的。在中國民航總局中對管制刀具、易燃易爆、腐蝕性及放射性等危險性較大的物品有著明確的規定禁止攜帶,但熱水壺並不屬於以上範疇,且攜帶的危險性較小,符合民航總局的相關規定,所以可以攜帶上飛機或進行託運。
電水壺可以隨身攜帶,但要考慮隨身行李的尺寸和重量規定,也可以託運,也要考慮托執行李的重量要求。飛機可以攜帶電水壺,水壺不是禁止攜帶物品。乘坐飛機時不能隨身攜帶,但可託運的物品有水果刀、剃鬚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等專業刀具、化妝品,如來不及託運,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後,在規定時間內由安檢部門代為保管。
乘坐飛機時嚴禁攜帶及託運的物品:
槍支(含各種模擬玩具槍、微型發射器及各種型別的攻擊性武器)、彈藥、軍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性物品、危險溶液及其他禁運物品帶上飛機或夾在行李、貨物中託運。凡攜帶或夾帶上述物品的一經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第四條 中規定
進入民用運輸機場控制區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貨物、航空郵件應當接受安全檢查。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不得進入民用運輸機場控制區。國務院規定免檢的除外。 旅客、航空貨物託運人、航空貨運銷售代理人、航空郵件託運人應當配合民航安檢機構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