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書或承諾書只要是當事人自願簽訂的均是有效的,但承諾書會比保證書更具有法律效力。承諾書是承諾人要求對方對條款完全贊同的證據,通常是用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內容也採取書面形式。保證書是以集體或個人的名義用一種較為強烈認真的態度向上級領導或其他個人表達決心時所使用的一種書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保證書或承諾書只要是當事人自願簽訂的均是有效的,但承諾書會比保證書更具有法律效力。承諾書是承諾人要求對方對條款完全贊同的證據,通常是用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內容也採取書面形式。保證書是以集體或個人的名義用一種較為強烈認真的態度向上級領導或其他個人表達決心時所使用的一種書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申明和宣告相比,宣告有法律效力。申明是鄭重說明的意思,宣告是公開表示態度或說明真相的意思。而如果宣告書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申明就是強調的意思,並沒有法律效力。
宣告是告啟類文書的一種。它是就有關事項或問題向社會表明自己立場、態度的應用文體。政黨和國家的領導機關及其領導人、機關單位、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或公民個人均可發表宣告。
借條和欠條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們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借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是借貸關係,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兩者完全不同性質。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其一、借條背後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係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