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公司拒保影響不大。雖然被拒保後期會存在拒保記錄,但保險公司對於拒保記錄僅作為參考,因為拒保記錄並不會影響您再次購買保險,也不會影響投保時的核保和後期的理賠。
所以您要再次購買保險的時候不必擔心,只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就可。被拒保後,您可以選擇其他核保寬鬆的保險公司和其它險種進行投保,或者等治療康復後再購買保險。
被保險公司拒保影響不大。雖然被拒保後期會存在拒保記錄,但保險公司對於拒保記錄僅作為參考,因為拒保記錄並不會影響您再次購買保險,也不會影響投保時的核保和後期的理賠。
所以您要再次購買保險的時候不必擔心,只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就可。被拒保後,您可以選擇其他核保寬鬆的保險公司和其它險種進行投保,或者等治療康復後再購買保險。
1、不屬於保險責任。由於沒有搞清手中所持保單的保險責任,而進行人壽保險理賠,遭拒的情況比較多見。所發生的事故必須是保險合同約定責任範圍內的事故,超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範圍,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每一份保險都有自己特定的人壽保險理賠責任,保險並不是萬能的,並不是“百險皆保”,買保險不能望文生義。
2、不如實告知和申報。業內人士介紹,目前80%以上的拒賠案都因沒有“如實告知”引起誠信是保險最基本的原則。這條原則具體到人身保險,就要求投保人應履行如實告知和申報等義務。也就是在保險的簽約過程中,投保人對於保險人提出的有關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情況等問題,應當進行如實答覆。
3、他人代簽名。代簽名引發的保險理賠糾紛屢見不鮮,有家屬、朋友、同事(團險中多見)代簽的,也有保險代理人代簽的,但無論何種情況,投保中代簽名都是絕對不可取的,出險後,向保險公司申請人壽保險理賠也是絕對不賠的。
4、觀察期內生病。一些帶有醫療費賠償的醫療保險合同中,為了防範投保者故意帶病投保,也為了降低保險公司風險。
帶病投保,特別是購買一些保障類產品如重疾險或醫療保險時,投保人的保險事故與投保險種不對應,一般保險公司都會拒保的。
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會對這些疾病加費或者拒保,分別是乙肝、肝功能異常、體重過重、血脂高、血壓高、血糖高、腎結石等疾病,以及遺傳性、先天性疾病、心血管方面、呼吸系統方面、泌尿系統方面疾病、已明確診斷為惡性或原位癌的腫塊、結節等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