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
1、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30天內做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2、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
3、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新《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
1、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30天內做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2、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
3、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1、通常情況下陽光保險車險理賠分為快賠和正常賠付。
2、所謂快賠指的是5000元一下純車損案件,定損無異議,免收理賠資料的理賠案件,這種情況下一般會在車主報案後24小時內完成賠付。這類賠付都是不限修理廠、不限地點的。
3、另一種則是屬於正常賠付,理賠案件比較簡單的會在2-3個工作日內到賬;若是理賠案件較為複雜的,那麼需要的時間會相對延長,最長不會超過60天。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到賬時間要分情況來定,這個要看金額的多少,金額比較小的,當地的保險分公司就有權處理,3天就到賬。金額比較大的,要報保險公司總部批准,大約是一週到賬。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