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可以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前者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及央行票據等種類,後者指的是其他機構發行的債券。
一般來說利率債基本是有國家信用背書的,背書原來是指在票據背面上書寫簽字,是一個轉讓票據權利的手續,後來引申為擔保、保證的意思,所以一般認為利率債不存在信用風險,其主要受到宏觀經濟情況、利率變動和通貨膨脹率等因素的影響;而信用債會受影響經營主體的經營狀況,其相比於利率債,是沒有國家信用做背書的,存在著更大的信用風險,但是也會由於“信用利差”,從而開出比利率債更高的收益率。
債券可以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前者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及央行票據等種類,後者指的是其他機構發行的債券。
一般來說利率債基本是有國家信用背書的,背書原來是指在票據背面上書寫簽字,是一個轉讓票據權利的手續,後來引申為擔保、保證的意思,所以一般認為利率債不存在信用風險,其主要受到宏觀經濟情況、利率變動和通貨膨脹率等因素的影響;而信用債會受影響經營主體的經營狀況,其相比於利率債,是沒有國家信用做背書的,存在著更大的信用風險,但是也會由於“信用利差”,從而開出比利率債更高的收益率。
1、利率債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及央行票據等種類,信用債則包括其他機構發行的債券。
2、利率債的發行人是國家或有中央政府信用作背書、信用等級與國家相同的機構。而信用債的發行人則幾乎沒有國家信用做背書。
3、利率債的發行主體可以認為不存在信用風險的,而且信用債的主體是需要考慮信用風險,和利率債之間存在信用利差的。
4、利率債主要受利率變動影響,包括長短期利率、經濟情況、通脹率、流通貨幣量。信用債主要受到發行人作為經營主體的經營狀況的影響。
1、在發行制度上。公司債採取核准制,由證監會進行稽核,證監會有權決定是否准許其發行,對總體發行規模沒有一定的約束。企業債採取的是稽核制,由國家發改委進行稽核,發改委每年會定下一定的發行額度;
2、在發行條件方面。公司債相對比較寬鬆。
3、在擔保上。公司債採取無擔保形式,而企業債要求由銀行或集團進行擔保;四是兩者在發行定價上也有顯著的差別。
4、公司債的最終定價由發行人和保薦人透過市場詢價來確定。類似於A股和可轉債的定價。企業債發行額度不超過同期淨值產比例的40%;
5、發行狀況方面。公司債可採取一次核准,多次發行。企業債一般要求在透過審批後一年內發完;
6、公司債在信用評級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可以說與國際接軌。即受託人對公司的管理狀況要定時跟蹤,進行資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