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信用卡詐騙行為的擔保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要看擔保人知道信用卡詐騙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如果明知是詐騙而為其擔保的,就屬於共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否則,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實施信用卡詐騙行為的擔保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要看擔保人知道信用卡詐騙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如果明知是詐騙而為其擔保的,就屬於共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否則,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法律規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條件是:
1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關信用卡詐騙罪法律法規有以下內容: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