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不合理要看各級出資的資金比例而定。大概政策如下情況:
2、農村公路建設的資金來源於中央和省下撥的計劃資金、市縣兩級的配套補助資金和鄉村的自籌資金。
3、交通部明確,要充分發揮廣大農民群眾的修路積極性,鼓勵農民採用“一事一議”的辦法,解決農村公路建設中的各種問題。
4、國家對通村公路的投資為補助性質,只有當地自籌資金到位,村支兩委意見統一,與交通部門和市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銜接,具備了實施條件後,方可申報年度實施計劃。
1、合不合理要看各級出資的資金比例而定。大概政策如下情況:
2、農村公路建設的資金來源於中央和省下撥的計劃資金、市縣兩級的配套補助資金和鄉村的自籌資金。
3、交通部明確,要充分發揮廣大農民群眾的修路積極性,鼓勵農民採用“一事一議”的辦法,解決農村公路建設中的各種問題。
4、國家對通村公路的投資為補助性質,只有當地自籌資金到位,村支兩委意見統一,與交通部門和市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銜接,具備了實施條件後,方可申報年度實施計劃。
1、一般都是會有責任的,而且會有補償
2、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徵收耕地的補償範圍及標準如下:
3、一、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4、二、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5、三、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6、四、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7、如果被徵地農民認為徵收決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8、《行政複議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適用本法。
9、《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明確規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應當事先經有關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須徵得有關公安機關的同意;所修建、架設或者埋設的設施應當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
在大中型公路橋樑和渡口周圍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範圍內,以及在公路兩側一定距離內,不得挖砂、採石、取土、傾倒廢棄物,不得進行爆破作業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橋樑、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動。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執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