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的轉移,需要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記需要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的轉移,需要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記需要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個人劃撥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方式是:
1、原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持有關材料,向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申請;
2、受理和審查;
3、地價評估;
4、集體確定應繳出讓金,擬訂出讓方案;
5、方案報批,發出准予轉讓通知書。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土地證辦理具體流程為:
1、辦理土地證的資料需要申請者個人的資料和部分開發商提供的資料。
申請者個人需要準備:購房發票、購房合同、購房協議書、購房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影印件、房產證、房產契稅證明。
房地產開發商需提供: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房屋分層分戶圖、辦理土地證的圖、繳納維修基金、繳納契稅辦理產權證、辦理土地證。
2、由土地使用權人到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登記申請時,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和土地使用權登記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如果是鄉鎮戶,可以把材料遞交給鎮上的相關部門,由他們遞交給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