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協商不成,可以按照出資比例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五條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個人合夥退夥時財產分割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一條: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可以按照出資比例,建議委託律師介入蒐集整理相關證據,以便協商不成,提前訴訟。
主要有如下幾種: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夫妻共有財產處理原則有:
1、協議優先原則;
2、夫妻均等分割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4、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 ...
夫妻離婚時,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釋 ...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均等分割;屬於個人財產的,另一方無分割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 ...
注意下列問題:
1、注意區分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法律規定,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家庭財產或者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2、要堅持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3、堅持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 ...
父母去世後的財產分割共的方式為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以及遺贈扶養協議。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 ...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而吸毒並不在此列, ...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由此可見,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雙方來分割,子女無權參與。至於“要照顧子女權益”這個原則性規定,既可以透過對取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