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不停車收費系統,透過安裝在車輛擋風玻璃上的車載電子標籤與在收費站ETC車道上的微波天線之間的微波專用短程通訊,利用計算機聯網技術與銀行進行後臺結算處理,從而達到車輛透過路橋收費站不需停車而能交納路橋費的目的。
ETC產品申請與車輛資訊繫結,一輛車在同一時間段只能申請一個ETC。
如你名下有多輛車,可以分別申請不同的ETC。使用者只需要到銀行簽約後,帶上車主身份證行駛證銀行協議到ETC網點或者就在銀行安裝啟用即可。
ETC不停車收費系統,透過安裝在車輛擋風玻璃上的車載電子標籤與在收費站ETC車道上的微波天線之間的微波專用短程通訊,利用計算機聯網技術與銀行進行後臺結算處理,從而達到車輛透過路橋收費站不需停車而能交納路橋費的目的。
ETC產品申請與車輛資訊繫結,一輛車在同一時間段只能申請一個ETC。
如你名下有多輛車,可以分別申請不同的ETC。使用者只需要到銀行簽約後,帶上車主身份證行駛證銀行協議到ETC網點或者就在銀行安裝啟用即可。
不可以更換機動車號牌使用,每一臺機動車在註冊登記之後只允許使用一個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號牌和車輛的相關資訊是繫結的,就算是同樣的車型,同一個所有人,也不允許更換使用。
機動車車牌使用注意事項機動車車牌一經安裝不允許私自拆卸,不允許轉借機動車車牌,機動車車牌在使用的時候不得遮擋,如出現損壞要立即申請更換。每一個機動車都有著自己的牌照,車牌是屬於專車專用,不按規定使用機動車號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證會被扣除12分。
機動車出售號牌可以保留嗎號牌可以保留,只要在機動車過戶的時候將原車輛號牌保留,可以在一年的時間內,將保留的機動車號牌註冊到新機動車輛上或者是二手機動車輛上,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一輛車只可以辦理一個etc卡,但一個etc可以繫結繳費的多輛車。辦理etc卡時填寫《etc業務扣款授權書》,在填寫繫結繳費“指定車輛”時,可填入5輛車(超出5輛需另附頁填寫)。
ETC使用注意事項:
1、ETC交易區域為8米,遇到前方有車輛停留時,應與前車保持10米以上距離,防止自動感應為前車繳費的情況。
2、ETC車道通行識別速度應低於20km/h,車速過快無法讀取車輛裝置資訊。
3、私自拆卸挪動OBU裝置、OBU沒電、ETC電子標籤脫落或鬆動等情況,均可能導致ETC電子標籤失效,可以將ETC裝置拿到辦理ETC卡的銀行或高速公路辦事廳去進行檢測,因背膠鬆了導致失效的重新啟用即可。
4、ETC卡和OBU須與車輛繫結使用,ETC電子標籤與登記車輛為唯一對應關係,一卡一車一標籤、專車專用,使用別人繫結其他車輛的ETC卡也是無效的。
5、車輛無法透過ETC車道,可聽從現場工作人員引導去人工MTC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