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留學手續主要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獲得留學學校的入學許可;
第二步:透過學校等機構向日本法務省入境管理局申請、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第三步:申請並取得簽證。
主要留學條件、資格如下:
大學本科(16年)或同等學歷,且年滿22週歲。
日語能力達到相當於日語能力測試2級以上水平。
有能力支付留學費用。
辦理留學手續主要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獲得留學學校的入學許可;
第二步:透過學校等機構向日本法務省入境管理局申請、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第三步:申請並取得簽證。
主要留學條件、資格如下:
大學本科(16年)或同等學歷,且年滿22週歲。
日語能力達到相當於日語能力測試2級以上水平。
有能力支付留學費用。
1、首先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就讀境外學校的須出示受教育人的護照或通行證原件並提供其影印件存檔。
2、原則上應有經國家公證部門公證的借款人與受教育人的監護關係證明和受教育人的出生證明。
3、貸款人認可的借款人具有固定職業和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4、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所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總額的證明資料。
5、以財產作抵押或質押的,應提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押、質押的承諾或宣告。對抵押物須提交由有關部門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和保險部門的保險檔案,對質押物須提供權力證明檔案。以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檔案,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6、在貸款行開立的個人儲蓄存摺原件及影印件或信用卡。
1、首先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就讀境外學校的須出示受教育人的護照或通行證原件並提供其影印件存檔。
2、原則上應有經國家公證部門公證的借款人與受教育人的監護關係證明和受教育人的出生證明。
3、貸款人認可的借款人具有固定職業和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4、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所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總額的證明資料。
5、以財產作抵押或質押的,應提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押、質押的承諾或宣告。對抵押物須提交由有關部門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和保險部門的保險檔案,對質押物須提供權力證明檔案。以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檔案,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6、在貸款行開立的個人儲蓄存摺原件及影印件或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