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2、年度彙算的範圍和內容,僅指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納入綜合所得範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
1、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2、年度彙算的範圍和內容,僅指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納入綜合所得範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
1、彙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2、所需資料:營業執照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外匯登記證(外企適用)影印件(蓋章)。
3、本年度(1-1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
4、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鑑證報告。
5、地稅綜合申報表(1-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12月)影印件(蓋章)。
6、元月份各稅電子回單(蓋章)。
7、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4個季度)影印件(蓋章)。
8、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記賬憑證。
9、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蓋章)。
10、固定資產盤點表、固定資產及折舊計提明細表(蓋章)。
11、享受優惠政策的稅務機關檔案及相關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1、個人所得稅不交後果:凡是年所得額超過12萬元的公民不依法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2、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負兩種不同程度的法律責任。
3、第一種是未造成稅款流失的法律責任。
4、第二種是造成了稅款流失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