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所得稅綜合年度彙算通俗來說,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併後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後,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
2、2019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開始了,從4月1日開始全國各地已經全面開放彙算清繳辦理渠道,包括個人所得稅app端和網頁WEB端辦理。
1、個人所得稅綜合年度彙算通俗來說,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併後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後,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
2、2019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開始了,從4月1日開始全國各地已經全面開放彙算清繳辦理渠道,包括個人所得稅app端和網頁WEB端辦理。
1、個人所得稅按情況區別來確定是否需要年度彙算。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規定,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1)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等情形。
(2)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併後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於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3、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1)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1、點選【常用業務】中的【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2、點選【使用已申報資料填寫】並點選【開始申報】。
3、下一步,點選【我已閱讀並知曉】。
4、之後,點選【下一步】。
5、這個頁面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的【應納稅所得額】點選【下一步】。
6、我們即可看到【稅款計算】計算方式為【應退稅額=已繳稅額+減免稅額-應納稅額】左下角可以看到我們詳細的【應退稅額】隨後,我們點選【提交申報】。
7、這裡可以看到【您可申請的退稅金額】並點選【申請退稅】。
8、我們點選【新增銀行卡資訊】。
9、輸入【銀行卡號】【開戶銀行所在省份】【所屬銀行】【銀行預留手機號碼】等點選【下一步】
10、回到上一頁點選【確定】及完成所有流程,此版本為ios端超過6W總收入的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