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僱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僱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徵,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下損失後的餘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專案,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由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納稅義務人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每次所得後的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1、個稅申報,需要有稅寶U盾輔助才行。首先,插入攜稅寶U盾在電腦上,電腦一定是要連外網的才可以操作哦。因為要升級安裝軟體之類的。
2、啟動之後,我們按照操作步驟點選進去,記住自己單位的登入名跟密碼,不知道的話可以打電話諮詢軟體負責的聯絡人。選擇個稅申報。
3、進去之後,我們可以看到有個填報表。人員登記是要把單位的人員名單錄進去,可以選擇匯出模板填好資訊後再錄進去。這主要是關於人員增減變動的操作。我們可以點選人員修改,把基本的資訊錄進去。帶紅星的是一定要錄的。
4、接下來就是報表填寫。如果之前有申報歷史資料,且沒有人員變動,那麼可以直接匯入歷史資料申報。如果沒有,我們可以選擇把新的模板資料匯入進去。
5、填好後,我們點擊發送申報,並等待獲取反饋。接下來我們就點選網上繳款,這個是單位跟繫結的銀行、個稅系統簽訂的三方協議,所以如果扣款成功後,即申報成功,銀行那邊會有代扣的金額憑單返回給財務對賬,這個個稅就申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