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別人錢只有轉賬記錄一般是不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的,需要其他證據進行佐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借給別人錢只有轉賬記錄一般是不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的,需要其他證據進行佐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1、信用卡借給別人用是違規操作,因為按照國際信用卡組織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信用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提供、出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若是把信用卡借給別人用,一旦被發現銀行會凍結這張信用卡,甚至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後果。
2、信用卡借給別人用是違反你和銀行的合同規定的。如果因為你借卡給第三方造成的任何責任都是由你個人承擔的,銀行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
3、銀行將凍結信用卡後需持卡人本人取回信用卡後聯絡銀行客服解凍,如反覆發生卡借他人,可能需持卡人前往銀行網點才能恢復卡片使用。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據此,要認定車主是否有責任,要看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是否有過錯,比如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明知車輛有缺陷可能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則屬於有過錯。如有過錯,則應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否則,則無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