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屬於合同糾紛的範疇,原告有擇地訴訟選擇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民間借貸”屬於三級案由,置於二級案由“借款合同糾紛”中,因此,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屬於借款合同糾紛。對於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民訴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間借貸訴訟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屬於合同糾紛的範疇,原告有擇地訴訟選擇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民間借貸”屬於三級案由,置於二級案由“借款合同糾紛”中,因此,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屬於借款合同糾紛。對於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民訴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原告具有選擇權,依照民訴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可以選擇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屬於合同糾紛的範疇,原告有擇地訴訟選擇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民間借貸屬於三級案由,置於二級案由借款合同糾紛中;
因此,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屬於借款合同糾紛。對於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
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首先看雙方在書面合同中是否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有過約定的從其約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若雙方在書面合同中沒有對管轄法院有過約定,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
確定股權轉讓糾紛的管轄法院: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 ...
訴訟離婚,管轄法院的確定:
1、級別管轄:由基層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地域管轄:
原則上,離婚案件,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存在例外情況,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 ...
民間借貸糾紛管轄地的確定:
首先,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其次,如果沒有約定的,因為民間借貸屬借款合同的範疇,民間借貸糾紛屬合同糾紛的一種,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 ...
確定現役軍人離婚管轄法院的方式是,一般的訴訟離婚案件採用原告就被告原則,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 ...
網購糾紛由買東西的人的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資訊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透過資訊網路交付標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透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