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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申報債權期限是多久

債務人申報債權期限是多久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個人貸款還款期限多久

  一般來說,個人貸款根據借款人申請的貸款型別不同,貸款的期限規定也不同。如果是辦理信用貸款,通常貸款期限最長為5年,如果是辦理抵押貸款,最長的貸款期限為30年,同時,具體的貸款期限和和借款人的資質,以及抵押物有關係。

法律規定拘留最長期限多久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偵查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債權人申報債權的範圍有哪些

  申報債權的範圍是:   1、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2、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4、連帶債務人數人的破產案件均被受理的, ...

拘役的期限多久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

芝麻醬保質期限多久

  芝麻醬保質期限一般為18個月,保質期限一般都會標註在瓶身上。買回來後有開封的,就最好是在開封后三個月內吃完,開封后放置太久是容易氧化的。在儲存期間拿出來食用時,不要用沾了水或者是蘸了其他食物的餐具來取芝麻醬,會減短保質期。 ...

敗訴方訴訟費支付期限多久

  訴訟費一般是先交納,判決後由敗訴方支付,一般訴訟時間是三到六個月。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 ...

申報債權是什麼意思

  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要申報債權。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人民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期限:   1 ...

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限多久

  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 ...

刑訴法關於臨時羈押期限多久

  我國法律沒有直接規定看守所羈押期限,但對每個階段及情況作了具體規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時間不超過8個月零7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