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移的生效條件:
第一,須有原債務人與新債務人之間達成的債務移轉合同;
第二,須經債權人的同意,即原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移轉)的合同,由第三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須經債權人同意,才生效力,即免去原債務人的義務;
第三,一般,須所承擔(移轉)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對於債務人必須親自履行的債務,如技術服務合同中指定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等特殊身份的技術人員履行的合同,不得將債務移轉。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轉移的生效條件:
第一,須有原債務人與新債務人之間達成的債務移轉合同;
第二,須經債權人的同意,即原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移轉)的合同,由第三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須經債權人同意,才生效力,即免去原債務人的義務;
第三,一般,須所承擔(移轉)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對於債務人必須親自履行的債務,如技術服務合同中指定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等特殊身份的技術人員履行的合同,不得將債務移轉。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
二、被轉移的債務應當具有可轉移性。
三、第三人須與債務人就債務的轉移達成合意。
四、債務轉讓須經債權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
(二)被轉移的債務應當具有可轉移性。
(三)形式要件,依據《合同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依照其規定。
(四)第三人須與債務人就債務的轉移達成合意。
(五)債務承擔須經債權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