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舉證需要的證據有:1.有債權債務關係,比如借條、合同。2.債權已經到期。3.債務人和其他人的債權關係,且不行使到期權利的證明。
【法律依據】
具備民事訴訟法第108條所規定的起訴條件;同時,代位權之訴還須具備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釋(一)》第11條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二)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三)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四)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要注意的事項有:
1、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
2、如何行使代位權
3、代位權行使的效力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債權人代位權訴訟的時效是三年,自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之日起計算。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債權人作為原告在行使代位權訴訟過程中,應承擔的舉證責任有:
首先,債權人對代位權訴訟中存在的兩個合法債權關係必須舉證證明,
其次,債權人應舉證證明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事實。這一事實的證明,應注意這幾個方面:
1、債務人的債權是否到期。這是因為,只要是債務人的債權到期,即可行 ...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對第三人也叫次債務人享有的到期債權,危機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
債權人代位權的訴訟時效也是三年。
債權人提起代位訴訟的,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以及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均發生時效中斷的效力。
【 ...
代位權訴訟債權人的舉證方法及相關證據為:
1、證明雙方存在債務的證據;
2、證明債權已到期的的證據;
3、債務人“怠於行使”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 ...
代位權訴訟要的條件有: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 ...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全制度的一種。所謂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我國的代位權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權利僅限於到期債權,不包括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 ...
案件執行期間法院只有在確認債務人確實已經沒有財產可以償還債權人的債務時,債權人對次債務人提出代位權訴訟,才會被法院透過,才能依法行使代位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 ...
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