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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等級鑑定時間

傷殘等級鑑定時間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流程具體是什麼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流程具體是: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力的,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2、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相應的材料;

  3、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傷殘等級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具體要看進行傷殘鑑定的目的是什麼,因為涉及傷殘申請傷殘保險金給付的,須進行傷殘鑑定。傷殘鑑定的時效必須等到“醫療終結”方能進行:

  1、傷殘鑑定申請人: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均可作為申請人申請傷殘鑑定;

  2、申請的提出:應當在職工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認定工傷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醫療終結期需要延長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批准;

  3、鑑定時限: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三十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傷殘等級鑑定時效是多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5條第2款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標準是怎樣的

  工傷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並無統一的鑑定標準。不同的物件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鑑定標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 ...

傷殘等級鑑定標準是什麼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適用的法律依據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法律依據】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第一條規定,本標準規定了職工工傷致殘勞動能力鑑定原則和分級標準。 ...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要收費嗎

  工傷勞動能力等級鑑定是要收費的,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費,收費標準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初次鑑定收費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間,鑑定中需要進行檢查診斷的,在指定醫療機構檢查診斷費用另計;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再次鑑定收費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間。所在地具體標 ...

傷殘等級鑑定標準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去哪鑑定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去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有多久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