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司機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報警處理,先由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各方的責任,之後再由各方在責任範圍內按比例承擔責任,若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內申請複核。
單位司機發生交通事故的認定是首先要確認開單位的車是做什麼,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出去辦事後發生的交通事故的話,那麼有極大的可能被認定為工傷。如果是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話,則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規定,由交通事故責任者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共五種:
1、全部責任;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擔事故的責任。
2、平等責任;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稱的,雙方負平等責任。
3、主次責任;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4、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據各自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5、推定責任;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前提報案而未報案的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前提報案而均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平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試駕車一旦在客戶駕駛的時候發生交通事故,首先駕駛人是第一責任人,對其事故中的責任應該承擔,這是人方面,對於車,因為是店裡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車輛沒有依法投保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投保義務人需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店裡作為投保義務人,是需要和駕駛者一起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的, ...
1、情形一:路口車輛左轉。在路口左轉的車輛無論路口有無訊號燈均需要對同一道路對向而行的車進行避讓,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中的規定的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條例,判斷此時如果出現事故,左轉車輛應負全責。在實際道路上,有時因為直行道內車輛較多,車輛透過路口遲 ...
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的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 ...
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的承擔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 ...
實踐中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
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路段上,車輛未按行駛路幅行駛,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
2、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兩側行走發生事故的,應負相應的事故責任;
3、騎跨中心線的機動車與對向非機動車發生事故的,雙方一般負事故同等 ...
發生交通事故私了的只是民事部分,行政和刑事部分不能私了。發生交通事故後是否扣分要根據駕駛人在事故中承擔的責任和是否有違章行為來確定,如果駕駛人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是不扣分的;如果駕駛人在事故發生中有明顯的交通違章行為,並承擔事故責任,則肯定要扣分,甚至吊銷駕照,遭遇禁駕。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 ...
發生交通事故需要扣分,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會扣分。扣分是針對具體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與交通事故的發生並無直接關聯,但是事故認定中的責任劃分是根據交通違法行為作為依據的。如果駕駛人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是不扣分的。 ...